——除了打架的那一天。当时福葛的眼睛里有什么?他没看清。当时的他被狂怒俘获,视野里一片混乱。
然而他记得清清楚楚的是,两人初遇那天,福葛的眼睛。一个人影朝他走来,于逆光中逐渐明晰,他看到那人眉眼弯弯,盈着温和无害的笑意,向他摆摆手,问他这些瓶子是怎么回事。
自己流落街头这么久,从未有人关心他的瓶子的来历,只有些许流浪汉,想将他的瓶子据为己有、拿去卖废品。人们都当他不存在。他被不能称之为爸爸的人渣从小打到大,几乎没有读过书;他唯一想学习的是音乐,却求之不得;唯一爱他的妈妈,为他而死。他的妈妈爱他,而他也爱他的妈妈……这曲小星星变奏曲便是为她奏响的。
正是这爱,让曲子变得这么美,是吗?
纳兰迦揪住胸口。也是这曲子,让他与福葛相遇。
福葛和他在暗巷中相遇,将他从泥泞不堪的悲惨人生里拯救出来。
福葛将他真正地领进了音乐的世界。他朝思暮想的、曾以为遥不可及的音乐世界。
福葛是恩人,是老师,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是……
是……
纳兰迦深深地垂下头,手肘曲起来支在膝盖上,弓起背来,双手撑住前额。他不知如何是好,好像有什么动物在自己的胸膛里横冲直撞,高声怒吼着要得到自由。
不知过了多久,纳兰迦的耳朵突然捕捉到了乐曲里的微妙变化。他抬起头,发现舞台上有些许动荡。先是梅洛尼,他伸出手来,指了指自己的头,他身旁的加丘注意到了,也做了同样的手势,同时一边一脚地各踢了踢贝西和伊鲁索,很快地,整个乐团都开始演奏起相同的旋律来,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s。
倘若你不熟悉爵士乐团的话,肯定会感到一头雾水。这叫做he,当你发现除了独奏者以外,乐团里所有人都一同奏响另外一曲旋律,这就说明独奏已经走了太久,应该见好就收啦。
普罗修特一脸不爽地垂下双手。这首曲子里没有钢琴的部分,他在长号那如杂耍气球泄了气一般的滑稽音响里撇了撇嘴,干脆地起身走下台,朝纳兰迦这边走来。纳兰迦见他这个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你又笑啥了?”普罗修特挨着纳兰迦坐下,翘起腿,伸手狠狠地揉了一把纳兰迦的脑袋。“你别得意,钢琴不在交响乐团编制里。你也没得玩。”
“我们是室内乐团。”
“不成气候。”
“不准你这样说!我们去厉害的教堂演奏过。之前已经排练过了,过两天就是正式演奏会了!”
纳兰迦掏出手机,点开照片,将合奏会时拍的照片一一展示给普罗修特看。
“唔喔!”普罗修特接过纳兰迦的手机,一张张地翻看了起来。
“唔……让我看看。是谁打你来着?”
纳兰迦将手机夺回来,把手机锁上了。普罗修特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嗤笑,纳兰迦没有搭理他。
过两天,就是正式演奏会了。方才这句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才显得分外真实。自从离家以来,“热情”的其他成员,都和他联系过。大家会问他在这边过得怎么样,习不习惯,时不时地,还会三三两两地过来看他。今天早些时候,布加拉提还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提醒他不要忘了练习。
然而,不知为何,福葛却杳无音讯,连一条信息都没有。
福葛到底怎么样了?手有没有受伤?纳兰迦脑袋里塞满了问号,但他又不敢自己去确认。他不主动问,其他朋友也跟约好了一样,不主动提。
只要不去确认,他就可能平安无事……一旦发现他真的被自己弄伤了手,甚至再也无法演奏的话……
纳兰迦握紧了手机。再过两天……
“再过两天,我就回热情了,普罗修特。”
普罗修特点点头。他不再说什么,两人一同望向台上,世上仿佛只剩下温柔慵懒的轻歌曼舞。
rezza
这是“热情”乐团在教堂正式演奏会的日子。
theh乐团每天都早起排练。纳兰迦则起得更早,这一周的时间里,他每天都赶在乐团排练之前两小时起床,完成自己的练习。今早也不例外。他练完曲子,等到乐团人齐之后,与乐手们拥抱握手,感谢他们这么多天的收留。他与他们一一告别。
“加油啊!小家伙!”普罗修特用力拥抱过纳兰迦,笑眯眯地说。“随时欢迎你再过来找我斗琴哦。”
纳兰迦点点头,又握了握普罗修特的手,最后朝大家咧嘴笑了笑,转身出发了。
他早已用手机看过导航,摸清了从theh到那座教堂的路线以及所需时间。不远,也不久,徒步约二十分钟就能到了。
他一边看着导航一边走,专心致志地看路认路,什么都不想,时间倒是过得很快。前边的丁字路口拐个角,就是往海崖那边走的上坡路了。他已经逐渐可以听到海鸥的鸣叫声,在风中闻到海洋的味道。他离目的地越来越近。
“——纳兰迦!”
纳兰迦刚拐过弯去,就听到背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他回头看,是特里休,她手里拎着一个干洗袋,从丁字路口的一字那边一路小跑上来。
“纳兰迦!这是给你的正装。”特里休扬了扬手里的干洗袋,向纳兰迦解释道。
“我一个人先过来了,心想不知道能不能提前遇到你,让你换上。没想到真的在路上遇到啦!”
“谢谢,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