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偷生,直到我不得不死的那天。
在我活着的十六年里,他们都教我要善良,警察叔叔还想让我变得正直无私,但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如何勇敢地去选择死亡。
在冰冷的环境里呆了一夜之后我变得异常冷静,拿着我亲爸亲妈留给我的卡去买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人模狗样地以养子的身份为警察叔叔送葬。
交警队为他争取到一场盛大的葬礼和市里香火最好的寺庙里的一个功德堂的位置。
葬礼那日,天空应景地飘起了小雨。
在这个城市很难看见七月里下这样缠绵悱恻的雨。
有很多好心的市民来为他送行。
我原来还想靠着我亲爹妈的碑买两块墓地,一个放警察叔叔的骨灰,另一块给我自己留着。
想想还是功德堂更适合他,有僧人为他超度总好过睡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到期的墓地里。
我没有经历那种一夜学会独立式的成长,在我还没从悲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爸的兄弟们就为我找好了去路。
他们说我在本市还有一个舅舅,五六年前把生意重心移到了桐城,带着我的舅妈和表哥一起迁了过来。
我其实有一点怀疑这个说法,在我失去爸妈时听都没听说过的亲戚怎么能够突然出现在这儿。
但是警察叔叔们说他是我妈的亲哥,户口本上能找得着痕迹的哥哥。
他们在公安系统的内网上没查到我这个舅舅的案底,又在他身边卧底了几天觉得人还可以,才联系到他恳请他再照顾我两年。
这帮粗糙的大老爷们儿在托孤的时候变得格外地细腻,竟然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类似律师的人物帮我列了一份资产明细,我这才知道我的父母亲们――亲爸亲妈和警察叔叔给我留下了很多东西,主要是房子和钱,还有保险。
他们告诉我,哪怕我的舅舅对我不好,我也不用害怕露宿街头,所以不要为了讨好我那个舅舅卑躬屈膝地迎合,李国安的儿子,要挺直了脊梁骨做人。
还说,任恪永远是交警三大队的毛小子。
我真的很感动。
舅舅把我从老爸的公寓接到了他家里,慈眉善目的舅妈做了一桌子菜欢迎我的到来,让我和表哥好好相处。
要我形容表哥这个人,我首先就想到甜这个字。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恐怕最不愿意被这样形容,但我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词语了――我原先担心独生子女的独占欲会让唐城对我产生敌意,我甚至已经作好了被嘲讽乃至被打的准备――但唐城没有,我能看出来他很喜欢他自己的表哥设定。
他对我很好。
唐城虽然在年龄上是我哥,也总喜欢以哥哥的身份自居,但其实很难让人觉得他是哥哥――我们差不多高,念一样的年级,我的身形可能比他还要健壮一些。
得知他与我在同一所中学我并不感到意外,市里四星级高中也就那么几所,配备国际部的高中更是寥寥无几。
舅妈是一个聪明且洒脱的女人,她认为唐城的资历一般,在国内好好读书撑死考上一本,便早早作了打算,让他在国内高中国际部上学,准备语言考试,底子不错的家庭总有办法把孩子送进国外的名校。
缘分总是奇妙,倘若我没有遭遇人生的第二次变故,我恐怕永远无法知道隔着一条梧桐大道,一道紫藤长廊的独栋教学楼里会走过我的兄弟。
唐城的甜不仅在于他对我展露的友善,更在于他身上的少年人心气——我不知道他表现出的特质是没心没肺还是极度健忘。
他只用同情的目光注视了我一晚,就只是把我当作同龄人了,仿佛我不曾遭遇那些不幸。
我很感激我的舅舅和舅妈,但我也不喜欢他们看着我时眼里呼之欲出的怜悯,这让我感觉自己像是一条可怜兮兮的幼犬,而不是一个有自尊的人。
普通人的同情心想要上升成超脱者悲天悯人的情怀,最重要的是人的修为。
舅舅对我的同情让我如鲠在喉,他总能让我回忆起十年前的车祸或是坐在太平间外的一夜,唐城的关怀却叫人如沐春风。
不论怎么说,我很喜欢唐城的存在。
第3章第二章
我的房间里有一面很宽阔的飘窗。
由于窗户过于巨大,显得整个空间非常空旷。
这个房间还是唐城替我选的,我来时家里剩两间客房,一间靠主卧,一间紧挨着唐城,唐城让我务必住他隔壁,又像是生怕我不愿意似的,极力鼓吹这面飘窗的好。
可当我坐在窗台上往下看,近处是小区盘错的步道,十来盏路灯不惧夏日蚊虫的撩拨,挺立在黑夜中守卫着千百户家庭的梦;远处有车来车往,霓虹闪烁,我又觉得特别的寂寞。
这扇窗锁住了一个城市的静谧与喧闹,二十四层的高度却让这种无声的注视变成了冷眼旁观。
如我一般。
我蜷缩在窗的一隅,又酝酿出怨忿与苦涩。
让我旁观别人家庭的和谐与美满难道不是对我的惩罚吗?我宁愿独身一人漂泊在世上。
我明白我应当对真心待我的唐城心怀感激,却难免嫉妒起他的人生。
我宁愿样貌平平,资质平平,也好过几次三番被命运浇一头冷水。
说唐城样貌平平可能有失公正,但原谅我实在难放下对他的嫉妒,唐城的长相应当属于比较容易引起争议的那种,巴掌脸,丹凤眼,他的五官放在女孩儿脸上应当能算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