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伴侣的血肉,撕裂了幼崽的脖颈。
我受够了,何岸想。
这样的爱情我不要了,真的不要了。
如果所谓的最佳契合就是一辈子陷在恐惧、憎恶、反复无常的循环里,那就让我继续做一个被缘分抛弃的o吧。
求你了。
让我回到那个遇见他的雨天,我会晚十分钟,不,晚一小时出门,等到最高的那级台阶上已经没有他的身影,才屏住呼吸,悄悄经过,不落下一枚花瓣。
第十章
傍晚风雪交加,渊江高速公路车祸连连,交警开始引导车流,依序封道。
一辆溜圆的大众甲壳虫突破重围,愣是靠着精湛的驾驶技术在深街窄巷左突右窜,穿越了大半座渊江市,一脚急刹在何岸家门口。车子惯性大,引擎盖怼上前头迈巴赫的屁股,光车漆就刮飞了程修两个月的薪水。
他不心疼钱,只恨甲壳虫不是金刚钻,没能把老板的车钻个头尾对穿,暗地里骂了句妈卖批,灵活的身体就像弹烟头一样蹦了出去,在楼道里顺利着陆,却不幸因为光线太暗,踩了一鞋底稀碎的豆腐和菜叶。
推开门,客厅一片狼藉。
抱枕滚得横七竖八,没一个待在原处;何岸喜欢的那只马克杯成了一地碎瓷,从墙这边铺到了墙那边,大块些的瓷片上还辨认得出咖啡店的logo;礼服外套被丢弃在了沙发上,黑色领结挂在毛毯边缘……
虚掩的卧室门内突然传出了一声痛吟,程修脑袋轰隆一炸,踩着瓷片冲了进去。
看到屋内惨烈的景象,他当即倒抽一口凉气。
天寒地冻的,这房子本就供暖不足,何岸还被郑飞鸾扒了个赤身luǒ_tǐ,佝偻着缩在床沿,全身蜷成一团。裸露的两条腿绞着被褥,上头只剩苍白与艳红两种反差极大的颜色。大腿遍布血斑,腿根处漫开大片刺目的猩红,鲜润的血痕淌了一条又一条,混着大量胎水,几乎把臀下浅灰的床单浸成了黑色。
他很冷,冷得无处不在颤抖,却疼出了一身热汗,整个人湿淋淋的,像一截在水中泡久了的藕。颊边的枕巾被他咬在口中,因为腹痛,牙关咬得极其使力,竟让那张清秀温润的面孔看起来有几分狰狞。
他的双手被牢牢绑着——几番挣扎,终究没能摆脱,反倒是手腕皮肤薄,被粗糙的皮带磨出了血。
程修看到皮带,背后的汗毛全竖起来了。
身为罪魁祸首的郑飞鸾浑然不知自己造了什么孽,正恋恋不舍地与何岸挤在一张床上,从后面拥着他,手掌覆住何岸高隆的肚子轻柔安抚,俨然是一位怜爱妻儿的好丈夫。他闭着眼,低头嗅闻何岸的颈子,表情沉醉,嘴唇流连于肩线,印下一串浅而碎的吻痕。
察觉到生人闯入,郑飞鸾立刻戒备地抬头,目光凌厉如刀锋。
空气中凭空多出了一丝beta的气味,郑飞鸾被瞬间激怒,周身信息素疯狂激涨,几秒内抵达峰值,随之释放出惊人的排斥气场,唬得程修腿肚子打颤,差点没当面跪下来。
“滚。”
一个字,简洁明了。
同时上臂肱二头肌鼓胀,砌成一道牢不可破的城墙,将心爱的o护在怀中,如同守卫财宝的凶煞恶龙。
听到响动,何岸沾着水珠的睫毛颤了颤,片刻后,才吃力地撩开了眼皮。
“程……”
他张了张嘴巴,分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程修心急,朝他迈近了一大步。这一步就像触及了某条隐形的警戒线,郑飞鸾的怒意骤升一大截,挺身吼道:“滚!”
“飞鸾,安静。”何岸咳嗽了一声,嗓音嘶哑,“他是程修。”
他说话气若游丝,却异常奏效,好似一道镇妖封印拍在妖物头顶。郑飞鸾听话地闭上了嘴,果然不再作声,瞪向程修的目光却越发凶恶了,像是要用杀气弥补失语的缺陷,一举吓退对方。
程修有些无奈。
郑飞鸾这种奇异的状态他少说也看过几十次,早已司空见惯。大多数时候,发泄完性欲的郑飞鸾会退化为某种极度粘人的巨型犬类,毛发涂满了502胶水,狗鼻子还特别灵,何岸走哪儿他粘哪儿,眷恋又讨好,无辜到令人不忍苛责。
每回程修来接他,生拉硬拽是拽不走的,必须由何岸亲自将人送入车内,温声细语地哄一阵子,再往他怀中塞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
小毛毯是何岸的贴身物,散发出浅淡的铃兰香,香气扑入口鼻,执拗的恶犬才肯闭眼睡去。
程修看到郑飞鸾搂着小毛毯,在何岸的脸颊和颈子上蹭来蹭去糊口水,弄得他又痒又笑特别不好意思的样子,就想把行车记录仪翻转180度,偷拍一段小视频,再拿出来向老板威胁加薪,说不定能领到一辈子的年终奖当封口费,然后光荣滚蛋。
事实上,他也的确拍了。
只不过没拿来威胁,而是悄悄存在了硬盘里,打算等未来某一天郑飞鸾手握玫瑰向何岸求婚了,再作为婚礼视频素材送给他们。
偷拍的时候程修笑得很开心,以为一切都会好转的。
百分之百的契合度,缘分天造地设,寻偶症又能阻碍他们多久?冥冥之中,郑飞鸾总会喜欢上何岸,给予他无底线的宠爱,带他搬离狭小阴暗的出租屋,和他生一大群白白胖胖的孩子。等宝贝儿们晃悠着学会走路了,郑飞鸾就领到公司来,让孩子在办公室地毯上跌打滚爬扑作一团,眉头也不皱一下——为了早些看到这温馨的画面,程修甚至在私底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