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
「不好意思,苏老师,我必须去上班了,有很多事都等我处理。一旦有空,我会马上赶过来陪你。」郭晖阳看了看手表。
「你快去吧,抱歉耽误你的时间。真的很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恐怕早就……」
「跟我客气什么。苏老师,只要你以后不再胡思乱想就好。」郭晖阳又叮嘱了几句,确信苏珣真的打消了轻生的念头,这才放心离开。
病房瞬间安静下来,苏珣靠在床头,一动不动,惨白的脸色,几乎与同色的床单融为一体。吊瓶高高挂着,液体一滴滴流入身体,全身仍然感觉虚弱无力,心脏亦跳得分外缓慢,像不是自己的。
恍若隔世,万般皆休。
他大喜之日,却是他赴死之时。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还要忍受多少世间的苦楚,更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快乐可言。不,他不奢求快乐,他只希望,自己能平静地活下去,别再有任何伤害。
苏珣缓缓抬起左手,挪到自己面前,然后,握住了左手的戒指,一点点,把它摘下来……
小小戒指,搁在掌中,像一团火,炙燃着自己痛苦不堪的心。
窗户朝两侧开着,扬起手,想狠心把它投到窗外,脑海却突然响起男人的声音……
看到了,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你会好好保管它吗?
你想我好好保管吗?
想!
全身力气在刹那间消失殆尽,手臂一软,重重垂在胸口,苏珣的眼眶一片湿润……
既有今日,当初又何必说这些话哄他!
苏珣无力地闭上眼睛,蜷缩起身体,想把自己缩成很小很小的一团,成为肉眼难以看见的尘埃。
寂寞都市中,爱情故事总是怨旷难耦、撕心裂肺,不知何时,就只剩下他一个被抛弃的男主角,孤独而可耻地活着,却还要在别人面前佯装坚强,以鲜血为代价,去换自己的新生。无论坚强这个词,在此刻听起来有多可笑,他也必须坚强起来,必须撑下去!
至于爱,从昨晚起,就已经彻底死亡。和那个男人的一切,他决定,把它葬入深深坟墓,任其腐烂溃散,化为累累的白骨。
再也不想爱了,爱一个人太辛苦。他只想平静地生活下去,这点微不足道的小小愿望,应该能被满足吧!
第十一章
光阴如梭,过得飞快。
一转眼,已是三年。
深秋。
雨,肆意地唰唰下着。
笼罩在雨雾中的墓园,更加显得灰暗凄迷。
三道人影伫立于一块墓碑前,碑上镶嵌着一位老年男子的头像。他微笑着,眼中充满了慈祥和蔼。这张照片,与男子平时的酒鬼形象大相迳庭,感觉完全像个陌生人。
耳畔不断传来抽泣声,一身黑西装的华剑凛左手撑着伞,右手搂住了妇人的肩膀,低声安慰,「妈,别难过了。我们还是回去吧,你身体本来就不好,万一感冒就糟了。」
余圆芬靠在儿子身上,不过一晚,她就苍老得厉害,头上的白发星星点点。自从华剑凛回到本市后,就再没有看到她像母老虎般精神奕奕、喷火咆哮的样子,以前一见就头疼,避之唯恐不及,现在却又觉得怀念。
「这死鬼,我早就说他迟早有一天会死于酒精中毒,你看看,果然被我说中了。我才不是为他难过,他早死早好,省得一天到晚和我呕气。当初我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他这种人,我真命苦啊我……」余圆芬边哭边骂。
嘴上虽有怨言,华剑凛却知道,母亲对父亲还是有感情的。要不然又怎会在一夜之间,苍老得如此之快?
从小在父母的打骂中长大,一度认为这样的婚姻太辛苦,不如不要,可等父亲过世后,他才明白,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毕竟做了二十几年的夫妻啊。
人是不是总这样,要到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的可贵。
「妈,雨越下越大了,我们还是走吧。」华琪玲也劝道,与三年前比,她身上的乖僻气息消敛了许多,眉宇亦变得柔和起来。
当年,难以忍受母亲的逼嫁,华琪玲拎着行李离家出走,在城市间兜兜转转,最终在北部一个小镇安定下来,开了家服装店,过着平稳的生活。听说父亲因酒精中毒逝世后,才于几日前赶回来参加葬礼。
余圆芬点点头,擦干眼泪,靠着华剑凛,一步步蹒跚离开。
华剑凛将母亲送回她目前的住处──一家位于郊区的老年养老院。这是全市最好的养老院,除了提供上好膳宿外,还二十四小时配有医护人员,以应对各种突发病症,当然,费用也相当可观。
三年前,父亲还是个酒鬼,成天神能见首不见尾,华琪玲离家独立,华剑凛结婚后以事业为重,经常在各地奔波,一出差就是一、两个月,无暇照顾母亲。不久后,「五洲」想开拓海外市场,便将发展基地移到香港,华剑凛因是海外发展项目的负责人,自然也跟着移居,鲜少回来,于是他将母亲送入养老院,了却自己的后顾之忧。
这几年,因自己的野心,毅然丢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奔波忙碌、汲汲营营,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连自己极力想维护的家庭,也四分五裂。想到以前的万丈雄心,现在只觉得是一场笑话。
「妈……」华剑凛从厨房中倒了杯水,回到卧室,却见华琪玲用手指按在唇上,示意他轻声。
将水放下,两人一起轻轻退了出去。
「给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