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风成功点亮了后面一项技能。
他也是无意中发现的,自己对男生,而且必须是那种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有一丢丢奇妙的感觉。
擎风是体育生特长生,校体队里集中了全校绝大多数的男神,周围全是荷尔蒙旺盛的年轻ròu_tǐ,但是对着那些跟自己一样的“肌肉”和“大块头”,他是拒绝的。
唯独只有那种看上去优雅、斯文、有韧性,长得清秀好看,又不软糯可欺的男孩子,才能很偶然地撩动他波澜不惊的心湖。
……都不用找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形容词,简而言之,就是叶伦这样的。
就外表而言,叶伦属于非常抢眼的类型。
茫茫多的人海里,你第一眼一定会先看到他,那种恰到好处又得天独厚的好看,恰恰符合了所有人的审美。
这里面自然也包括擎风。
高中时期的那些惊鸿一瞥,顶多能让他觉得眼前一亮,碰上叶伦,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心跳加速、性致勃勃。
擎风这一回,可算是撞到南墙了,让他既心动,又头痛,说什么都不敢再往上凑,转身就跑。
他还记得爷爷吵着要抱重孙子,也知道虽然社会越来越开明,同性相恋越来越普遍,但是这条路,终归不是那么好走的。
而且叶伦怎么想,他不敢猜,也不敢赌。万一人家对他不屑一顾,擎风拿不准自己会不会恼羞成怒,干脆学他家的流氓老大爷----打晕扛走。
偶尔这样幻想一下,会觉得还挺美,可是放到现实中,擎风的表现却是避之唯恐不及。他很怕有一天,自己终于忍不住,会做出一些很过分的事情来,那就太糟糕了。
他在这头拼命抵抗,对面319的小伙伴们,却堪称野猪一般的队友,完全领会不到他的良苦用心。
不仅不义正辞严地拒绝叶伦这个“大型理智粉碎机”搬进寝室,还总在旁边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以至于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擎风明明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叶小兔子入侵,誓死捍卫自己的胡萝卜,但是到头来,屁用没有。
人家不仅住进来了,还堂而皇之地爬上他的床,睡在他旁边,抱着他的胳膊,压着他的大腿。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句话:一切的十动然拒都是纸老虎。
所以现如今,摆在擎风面前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吃掉他;要么再等一等,然后吃掉他。
不到走投无路,不知无路可走。
擎风主观认为,自己还是有救的,所以他决定再多等一等。
次日是周二,日程表上出现了难得的空档,大伙儿都没有课,可以放心赖床。
由于睡得特别早,某三位“野猪队友”醒得也超级早。
起床后也不说自觉一点,上食堂买点儿早餐投喂室友什么的,一个二个闲着没事儿,都围在擎风的床前。
围着也就算了,还不懂得“安静如鸡”的道理,居然啧啧称奇地讨论起来:
“这不是挺好的吗?”方炜老妈子似的,欣慰地说。
“是呀。”周宝宝感动又惭愧,“比跟我睡的时候好多了呢。”
“早知如此,叶伦刚来的时候就该跟擎风一道睡。”老大惋惜地说,“可惜了那一床地垫啊,又大又软,拿来打牌多好。”
“就是呀。”周逸搔搔下巴,“可是之前擎风不愿意呢。”
“那他怎么现在又愿意了?”老大鄙视之。
“不知道。”周宝宝感叹,“风哥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高中的时候,好多人都想跟阿伦睡呢。结果阿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