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生存而放弃的梦想……这些被握在手心里的,属于一个既成功又失败的成年人的憧憬,让我甘愿忍受再来一遍的枯燥规律的学习与生活。
这场重生,至今为止,最大的意外就是连城。
因为她,我想,我也可以有个肝胆相照的朋友,一路陪伴我到最后。即使这辈子,我依旧碰不到适合的,能够让我产生‘结婚’的念头的男性,我也不会那么孤独。
今天看了连城昨晚比赛的录像,选手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结合综合状况客观来说,人人都表现不错,可惜连城其人就是个会活动有思想的金大腿,素面朝天地往台上一站,就足以谋杀无数菲林。她的音色非常好,第一次听她说话,我就觉得,这人不开口则以,一开口要人命,怪不得她平时不大爱说话(开个玩笑)!
dv的质量普普通通,录影者的技术也普普通通,但屏幕上的连城还是光芒四射,那首《 n》也被唱得荡气回肠。稍微动脑筋联想一下,都能猜到现场受到的‘震撼’。
这到底只是个z国的小县城,英语老师里都没几个人分得清牛津腔/伦敦腔/m国各州的腔调……连城这堪比好莱坞一流花瓶的外形和气质+比之原唱也仿佛不落下风还另有一番风味的唱功,足以折服在场的多半人。
据说,还有一个男生现场连唱带跳模仿了世界级流行乐天王迈克尔,炒热了现场的气氛,只差一步就能拿到冠军,可惜……哎,‘既生瑜何生亮’啊……
我的心情好了不少,虽然被勒令裹成一颗球,被禁止插手一切家务,被禁止食用香辣的食物,但我还是很开心。
如果可以,我希望往后一直都能那么开心。
ps:头一回写那么长,且那么真的日记,一想到马上就要把这记满一千多个字的纸张撕毁,还有些舍不得。
————————————by 姜曼书
2o1x年1o月x日 z国h县 星期天 天气:晴
我喜欢晴天。
阴天带来的一切几乎都不友好,比如寒冷,比如晦暗,再比如疾病。
曼书的病由轻到重持续了快一个星期,直到今天放晴了才真正好转。昨天,她披着毯子,靠在沙发上写写画画,看起来精神很好,而且心情不坏。
我猜她大概是在写日记,但也不确定,因为她没有表现出允许我看得意思,写完后没多久还把写出来的东西撕成了碎片,我得尊重她的隐私。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陪伴我的时间最长的人,我很喜欢她,甚至觉得,她才更像是我的亲人。
我的妈妈,爱莎,出身孤儿院,成年后独自打拼,是个‘务实’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选择嫁给了我那斯文英俊(无论是在东方人看来,还是西方人看来,他都称得上相当英俊)的,留学结束后在m国找了份普通工作的z国父亲,很可能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而不计利润’的选择。
但,m国女人的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想,她在我记事之前,应该就后悔了。
他们结婚后,两个人都逐步走向了成功,至少,在我七岁那年,我的家庭已经搬到了了洛杉矶,成为了当地的中产阶级,我就读的小学在当地也颇有名望。
为了合作向更高阶级前进,他们在没有爱情后继续捆在一起,对外做出和睦的假象,可在我十岁的时候,他们的还是没有得到更多的收获。爱莎还是闯劲十足,可我的父亲却不想继续下去了。
他们协议离婚,我被判给了留在m国的母亲,父亲只身回了z国。如果爱莎没有迅速找到一个定居d国的富商男友,并与其敲定了婚期,我想,在成年之前,我很有可能都不回来到z国。
爱莎支持我的决定,对待我,她始终显得睿智而宽容。“妮可,我相信你自己的选择,我希望你也能一直坚信自己是对的。”
我做到了,哪怕是在s市时,受到了父亲的妻子的冷落,独自在h县居住时感觉到的孤独,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没有觉得来到z国是错误的选择。
美丽神秘的文字、别具一格的风景、黄色皮肤黑色头发的居民、各色各样的美食……一切都是新鲜的,值得被深入了解的。
在新的学校里,我受到了更多的欢迎,原来沉默寡言能被理解为‘个性’,并且,z国人的‘颜控’属性要比m国人强得多;我得到了朋友,曼书,和她待在一块我就能感到快乐。校内活动远远没有从前多,课业也更加繁重,可我觉得这能让生活更加充实。
爱莎给我打了电话,她有些担心我,毕竟,众所周知,m国的教育质量更好,z国的学生小小年纪就会感觉到压力很重。她希望我不被荒废,希望我过得快乐。
小的时候,父亲比她更负责任,教导我懵懂的幼儿应该明白的一切,还给我启蒙,因为他是博学的高材生,我甚至早早学到了纯正的英语、中文和法语(个人认为,其中最难学的是中文),可到了青春期,爱莎却把大半的精力放在我身上————其他家长需要担心女儿不停地换男朋友、逃课、喝酒、吸烟/大·麻……她却害怕我安静得过头,并且把太多精力投入到各方面的学习上。
“妮可,那一年多,我既害怕你有什么心理疾病,又担心你变成一个你爸爸那样的书呆子。”她是这么说的。当然,我的爸爸不是书呆子,他既注重名利,又不忘随时充实完善自己,所以,哪怕我们三人组成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