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身边总是人来人往。
要遇上一个人,只需要用一分钟的时间;
要喜欢上一个人只要用一句话的时间;要爱上一个人只要用一天的时间;
但要给一个人幸福却要用一生的时间。
……………他的爱虽败犹荣………
庄清历早上起来,先去置物间把顾西城今天早上要穿的衣物、领带、袜子等挑了出来,根据他的穿衣风格一一搭配好。
通过置物间的另一扇门,他熟捻的来到顾西城的卧室,朝坐在靠窗户书桌旁的人点了下头,默默地把挑好的衣服放在更衣镜前的沙发上。
有条不紊的做好这些,他便往门外走去,打算下楼做早餐。
为了得到这个相敬如宾的相处机会,庄清历付出了所有能付出的代价,包括放弃庄氏集团的继承人身份。
他现在很满足,只要能这样天天与他在一起,就算两个人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说,他心里也是愉悦的。
去年,他什么手段都使尽了,撒泼打滚,暴怒绝食,下药迷女干,心甘情愿的躺~在他的身~下……
他所做的种种事情,都默不出声地全然像是一个丧尽智商的疯子一样,全都做了个遍,逼得他奶奶终于不再管他。
而他也使尽了各种能用的一切手法,终于算是把顾西城弄到了自己的家里。
尽管两人是住在不同的房间,但庄清历却无比珍惜,他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与顾西城单独相处的机会。
就算他深爱着的男人从来就没有给过他一个笑脸,他依然甘之如饴。
如果他们可以这样过一辈子也挺好,真的很好了。
至于顾西城爱不爱自己,他不管了,他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了,又怎么去管顾西城的。
庄清历只要他不会再去爱别的人就好,不爱他也可以。
当然,顾西城要是去爱,他也不会出去拦着,他知道,依顾西城的倔脾气,他也拦不住。
大不了,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在顾西城爱上之前,他能扼杀的就尽早扼杀了。
反正,能被他轻易扼杀得了的感情,以后也成不了什么善果。
就像他,不管如何,爱上了就是爱上了,谁来说不让他爱都没用。
庄清历知道,他的感情很病态,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一辈子的时间只够爱上一个人,一旦认定了那个人,就算是刀山火海,万丈悬崖,他会做出的选择也只会有一个——勇往直前。
在庄清历的感情世界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有的只是头破血流也依然不会改变爱他的决心。
一双从来就只握过签字笔的手,随意的一个挥手间,上亿的生意就完成了。
作为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庄清历无疑是成功的,但是作为一个业余的厨师,他也确实很业余。
刀工很差劲,切个土豆丝都能切出菱角分明来。
火候掌握不够,清蒸鲈鱼,鱼肉大多都化在了汤汁里,连庄清历自己看着从微波炉里端出来的成品都蹙起了眉头。
厨师亦有与银行家想通的地方,比如说对佐料量的控制,涉及到数据,数字,庄清历可以说是无师自通,不管菜品的卖相如何,味道还是可以入口的。
到了饭桌上,顾西城在落坐后,让庄清历帮忙把他左手边的水杯递过来,他冷漠的脸上是疏离的礼貌,“麻烦你了……”
庄清历不说话,伸出刀把他餐前的培根切断,浇上酱汁,随後才点了点头。
顾西城喝了一口水后也动起了刀叉,在只有刀叉发出声音的用餐中途,他停顿了一下,又礼貌的问了一句:“需要我送你去公司吗?”
这个月已经是第二次送修车子的庄清历迅速的点了下头,就算这样会被人轻易看他的迫不及待,他也无所谓的应了一声,“好。”
得到答案后,顾西城直到用餐完毕也没有再和庄清历说一句话,只是在出门时,他让庄清历先出去了,他才走出,回身关门。
顾西城对人永远都保持着他应有的绅士风度和客气的疏离。
曹琳曦在家里接到顾西城的电话。
顾西天在那头冷冷的说,他从美国订的那些新鲜海鲜下午三点到港,让她有空就去陪他拉回来。
曹琳曦想说,她倒是有空,但……就不知道她儿子给不给面子了,她记得上胎教课时,老师讲过,并不是所有的孕妇都会对海鲜有反应。
她只能祈祷,她的儿子口味比较重,能够像他妈妈一样,心胸宽广,海纳百川。
“今晚在我这里吃吧。”说完正事,曹琳曦提议。
顾西城简洁地回答了句“好”,他向来不会拒绝曹琳曦的要求,过份与不过份的都如是。
在他心里曹琳曦的所有要求都是合乎情理的,只除了她选择回国与闻亦铭重新开始这件事情。
“不要带庄清历来,”曹琳曦说出之后,又想了想,自言自语地提醒自己般地说道,“也得让闻亦铭不打小报告才可能,最近不知道受了庄清历什麽贿赂,你有点风吹草动他就跟八婆一样地乱讲给姓庄的听。”
谁说女人都是善变的,说得好像男人就不善变一样。
前两天还在她面前言之凿凿的说要解决了庄清历的老男人,看这才一个转眼间,两个狼狈为歼的货又混在一起了。
顾西城握着手机时神情微愣了一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话题总是要带上他了。
其实谈不上有多讨厌庄清历,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