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偷’与‘窃’
但是《孔乙己》中除了抨击这类被科举体制荼毒的人之外,孔乙己身上更大的影子其实是人们对于‘知识和知识分子’的误解和排斥。
有句话叫做话不投机半句多,孔乙己跟这些成年人聊不到一起,因为他们除了现实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话题,所以他去找孩子,跟孩子说话。
并且留下了那段被嘲讽了近半个世纪的‘你知道回字的种写法吗?’
孩子却对孔乙己的四种写法漠不关心,甚至有些不耐烦。
最后的原文是。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子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一口气,显出极为惋惜的样子。’
这段描写将孔乙己是个‘书呆子’的形象转折了,他见孩子没兴趣,没有硬着头皮去写,而且叹了口气,选择了放弃。
孩子是什么?孩子是未来。
孔乙己是什么,孔乙己是读书人。
读书人教孩子读书,孩子却不热心,这个是讽刺读书人,还是讽刺未来?
如果孔乙己象征着知识,那么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只有苍凉和深深的孤独。
孔乙己这个角色生活的落魄,经常拖欠酒钱,但是他只要有钱了就还钱,这是一个人的信誉,但是他会偷书。
一个能偷东西的人,选择偷书而不是偷钱,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呢?
孔乙己固然自命清高也是有些浑浑噩噩,但是真的是他的错吗?
回字的四种写法真的没用吗?如果大多数人觉得回字的四种写法是有用的,那么孔乙己的结局还是会因为偷书被打死吗?
虽然鲁迅先生用的是,他大约的确是死了。
这个大约,也是耐人寻味。
‘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从来如此,便是对么?’这是《狂人日记》里的两句话
孔乙己的身上有着的悲凉,是不被大众理解的,但是他一定会被个别人理解,就像他偷书,却不偷钱一样。
偷窃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都是偷,但是偷书感觉好像有些不一样,可能是因为,窃书,不算偷?
偷,这个字最开始是用于不和lún_lǐ的男女苟合之事,以偷人,偷情这种用法。
而窃这个字是私人私下隐晦和谦卑的意思,而且是针对于信息和知识这一类的用法。
两者虽然都是通过不法手段,但是根本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孔乙己为什么用这个为自己辩解,他或许只是想告诉围观的人么‘偷’和‘窃’的区别。
而围观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他们只是想嘲笑和取消他这种酸腐的‘知识分子’。
在‘偷’跟‘窃’区别的问题,孔乙己的方法在古代诸子百家时称之为‘诡辩’。
但是诡辩就是胡说八道吗,没有任何意义的为自己开脱吗?
西方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对于诡辩有客观解释。
‘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
诡辩如果正确运用,就是一种钻研真相的精神,而大多数人,并没有这种精神和思维方式,他们习惯了,以偏概全和一棍子打死人了。
孔乙己窃书固然是错,毋庸置疑,但是‘偷’跟‘窃’之间的差距,确实正确的。
《孔乙己》一书中‘长衫’一直是被定义成封建残留的那层迂腐的表皮,但是《大腕》最后一幕王耀用疯人院的白被单充当了那件‘长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询问。
这件‘长衫’真的是本身就有问题吗?
‘百无一用是书生
废了科举折了腰
孜然一身何所有
一领长衫随风飘’
越剧《孔乙己》中长衫对于孔乙己就是全部精神的寄托和信仰,如果把这件长衫的名字换成文化,或许是另外一种风情。
‘短衣短,惹人笑,长衫长,更潦倒。
金蝉脱壳离旧枝,何不脱下长衫挂林梢。
不!不,不,不!!!
千年浩气在,百代书香飘,只有长衫在身留风骚。’
长衫是孔乙己最后的寄托,但是在越剧结尾,孔乙己脱下了这件视若生命的长衫送给了跟他能够谈论风月的女戏子。
女戏子问“先生,您把这最后一件留给了我,那你还有什么呢?”
孔乙己答“一件长衫挂残生,乘风归去一身轻松。”
这是沈正钧先生的原稿《孔乙己》,最终孔乙己脱下了这身长衫,这是沈先生作为一个几乎跟孔乙己同一时期,时代的文人经历过时代变迁后的妥协,大彻大悟,放下了执迷。
但是茅韦涛在四年前改编的时候把结局改了。
最后穿着破旧长衫宛如风中飘絮的孔乙己站在酒肆中对着那些嘲笑他的客官们笑道。
“我给大家唱个小曲,换壶酒,行吗?”
这是属于茅韦涛自己对于‘文化’和‘传统’的理解,她没有沈正钧先生那样的文人风骨,但是却有着新时代‘文化传承者’的变通,就算卑躬屈膝,也要讲这身长衫传下去。
正是因为这出戏最后的改编,让王耀觉得这跟《大腕》或者冯小钢和张艺眸等一系列导演们的共鸣之处。
万分应景。
朱记者满载而归,带着朱晓霞离开了,王耀还没来得及通知茅韦涛准备排《孔乙己》就又被造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