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你想什么呢?”袁老板见叶临风发愣,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想一些事情,对了,厨房还有剩下的鸡血不?要公鸡的血。”叶临风回过神来,问道。
“有的,我给你取一点儿。”
袁老板用干净的瓶子给叶临风装了一瓶公鸡血,又有些好奇的问道:“你要这公鸡血干嘛?不会是要对付你说的僵尸吧?”
叶临风笑道:“我今天晚上准备留在南东街,这公鸡血只是留我保命用。”
“嗯,你小心点儿,这一代晚上真的不完全,有些人就是精神有毛病,杀人都是不眨眼的事儿。”
袁老板其实并不相信世界有什么僵尸,他认为南东街的那些人是被某个变态杀人狂杀死的,所以才会出言提醒叶临风。
叶临风点了点头,拿起装鸡血的瓶子,转身就欲离开小店,迎面走来一名十八岁左右的少女,刚好撞在自己身上。
“哎呦,是那个走路不长眼的家伙?难道不会看着点儿?”
少女摔倒在地上,叶临风倒像是没事人似得,愣愣的站在原地。
“明明是你撞倒我的,还责怪到我的头上来了?”叶临风眉头一皱,心中有些不悦。
少女拍了拍翘挺的屁股,从地上站起来,略显稚嫩的小脸上,满是不服气的神色,刚要开口呛回去,袁老板却站了出来,瞪了她一眼。
袁老板笑道:“星艺不得无礼!他就是之前帮助你爸我的客人!我之前跟你提到过的,看你们年纪相仿,以后可以多多交流。”
叶临风听说是袁老板的女儿,心中不悦顿时消除,毕竟袁老板待自己不错,怎么也得留个好态度。
但袁星艺就不那么想了,心说原来就是这个家伙每天在自己家蹭吃蹭喝,对叶临风的印象大打折扣,只不过自己的老爸在身旁,她也不好说什么。
“明天这家伙再敢来蹭吃蹭喝的话,绝对让他好看,给他一大把泻药,看他以后敢不敢来!”袁星艺心中暗自思索,想到自己的计划如此天衣无缝,忍不住开心的笑了起来。
“神经病!”叶临风看了袁星艺一眼,头也不回的走出小店。
袁星艺回过神来,被叶临风的话气的直跺脚,可对方已经走远,即使自己想说什么,那也说不了。
……
叶临风走在大街上,心里计划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要对付的是墓地里的那个东西,以自己现在的实力,需要找些辅助品才行。
“搞一点儿黑狗血!”叶临风捏着下巴,忽然看到前面有一条黑狗,咬着一个小球来回打滚。
“就是它了,长得还有点像狼,血性肯定很强,对付那东西绝对有用。”
叶临风悄悄靠了过去,其实他口中的黑狗是一只哈士奇,纯血统价值五千,只不过是他不认识罢了。
片刻之后,叶临风收了一瓶狗血满意的走开,那只哈士奇则是毫无生念的躺在地上,因为叶临风为了方便收集鲜血,竟然把它身上的狗毛全拔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
“啊!那个天杀的!竟然把我的二哈弄成这样?”一名胖大妈走到哈士奇的身旁,悻悻的叫道,没想到一个厕所的功夫,自己的爱犬竟然会变成这番模样。
……
夜晚很快来临,叶临风早早蹲在南东街一个垃圾桶后面,他的背后有个登山包,这是他一下午偷鸡摸狗弄来的,差点儿没给警察抓进牢里。
“靠,蚊子真多,那东西怎么还不来啊?”叶临风‘啪’一声甩在自己的脸上,那只食饱的蚊子终于在经历一场大餐后死去。
周围行人来来往往,叶临风只记得有个老大妈一直关注自己,至于那传说中的吸血鬼,是毛都没有看到。
临近夜半的时候,老大妈终于按耐不住,走到叶临风的身前,用印着‘男性生殖医院’广告的扇子,指着对方道:“你个小兔崽子,在这垃圾桶后面蹲了一个晚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想在这里偷偷大便,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作为这个地方的物业管理,我不能坐视不管。”
叶临风满脑子黑线,大妈这就是你蹲我一个晚上的理由?很好!这这很强大!这很物业!
“大妈,你赶紧走,马上就有吸血鬼过来了。”叶临风抓了抓被蚊子咬的疙瘩,有些不耐烦道。
“啊呸,尽是胡扯,我在这里蹲了好几个晚上了,就没见过什么吸血鬼,我今天就告诉你,别想在这里大便,今晚我就跟你耗上了。”大妈吐了口吐沫道。
叶临风真的是欲哭无泪,这个世道真的是什么人都没有,百般苦求之下,还是被物业大妈拖了出来。
就在他要被赶出南东街的时候,周围忽然传来浓烈的血腥味,连忙停了下来,从登山包里掏出一把桃木剑,道:“那东西来了,你赶紧走,否则我可保不了你。”
大妈抢走叶临风的桃木剑,‘啪’的一声将桃木剑折成两半,甩在地上道:“别忽悠大妈,大妈我可是无神论者。”
叶临风看着那被折成两半的桃木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他实在不想再搭理大妈,取出一张昏睡符贴在后者身上。
大妈昏睡过去,叶临风也不客气,直接将其推到草丛里。
“幸好我机智,准备了两把桃木剑。”叶临风又掏出一把桃木剑,寻着血腥味的方向追了过去。
血腥味从一个昏暗无光的小巷子里传来,叶临风走了过去,发现一个身穿白色睡衣的少女,将一个男人的肚子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