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因为一次投资失败,而赔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就在他临死的前一刻,所有股东把他围在中间,一个个怒发冲冠、颐指气使,要他给全公司一个交代,郗父的心脏一直不好,一时承受不住这种激烈的场面,两眼一黑,当场晕倒在会议桌上,等送往医院时,早过了抢救时间……
远在伦敦的郗苓收到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中国,父亲却早已下葬,那天,他一个人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足足跪了一夜,那个夜晚也跟此时一样,漫天飘满大颗大颗的雨滴,郗苓没有撑伞,身子很快就被雨水浇得透凉,但他全然不顾,蚀骨般的哀痛早让他忘记了寒冷,他就跪在那儿,不停地磕头忏悔:“爸爸,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沉迷于考古,我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学法律,我也不会再喜欢男人,我……”他本想说我会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简简单单的几句承诺,却哽在他的喉间卡得生疼,最后他使劲儿咬了咬下唇,改口道,“我发誓,我绝不会变成让您讨厌的同性恋,也绝不会跟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只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完这一生……”
直到郗茯赶来墓地,才将这几近晕厥的弟弟拉回家,郗苓躺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三天。
醒来后,他的脑袋沉得像被嵌进一块铁钳,那晚发过的誓言就跟烙印一样,深深地刻进他脑中,可是,等他再次回到英国,还是没能压制住内心的渴求,攻读法律的同时继续研究历史,他知道,他已经失掉了一半的诺言,另一半,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坚守到底。
郗苓从小跟着姐姐长大,郗茯个性爽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鲜有露出女人的娇柔,在郗苓有限的意识里,以为这世上的女孩子都是姐姐这样的,直到开始上小学,在学校里认识了形形□□的女生,他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跟姐姐一样大大咧咧,相反,像姐姐这般性格的女子实属异类,可当他终于认清这个事实后,他却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接近,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有暗恋的女孩儿,而他因为相貌出众,总是被人喜欢,追求她的姑娘环肥燕瘦、千姿百态,他却对哪个都提不起兴趣。
他以为自己天生缺乏爱人的本能,对女生没兴趣,对周边的男生也无好感,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正午,那个洒满金光的身影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中……
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大概就如那句非常梦幻的台词所说:那天阳光正好,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这是初见时,常钦留给他第一印象,谁知当时只是那么漫不经心地一扫而过,却万万没想到,会在抽身离去后,从此念念不忘。
活了二十年,那是郗苓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怦然心动。
可惜,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邂逅。
当时常钦坐在花园边的一张长椅上,眉头紧锁、双唇微抿,脸上挂着极不耐烦的焦躁,那个时候,他刚刚摆脱完一件烦人的心事……
郗苓抽了抽鼻子,生生把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这场初见过于动人心魄,以至当他再遇常钦时,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人跟温润如玉挂钩。他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只要坚守底线,谁都能够轻松幸福,常钦也不必重蹈他的覆辙,在性取向上跟父母决裂,这样的撕心裂肺,他自己尝过、受过,就足够了,真的没必要,再把一个还来得及挽救的大好青年也拉下水。
常钦轻轻地放下手中的纸条,若无其事地将牛排切成一块一块,切好后,他用叉子叉起一小块,放进嘴里慢慢咀嚼,视线却停留在那块精致的提拉米苏蛋糕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看了许久许久……之后,他拿起勺子,仔仔细细地品尝这块蛋糕,间或举起酒杯,仪态优雅地抿一口红酒,不大的蛋糕很快就吃完了,他这才扭头看向窗外,发现原来不知何时,竟然又下起雨来了。
伦敦总依恋雨点,这句歌词一点儿不假。常钦无奈地笑笑,他来了两天,老天却吝啬地连一秒钟的好脸色都未赐给他。
待吃饱喝足后,他掏出手机,发出一条短信。
vi疯到半夜才回来,经过郗苓的卧室时,意外地发现房间里竟然亮着灯,他推门进去,看到坐在飘窗上的人,一只手举着红酒杯,另一只搭在弯曲的膝盖上,面色微醺,眼神迷离,双唇泛出淡淡的粉色,看起来喝了不少。
他叹了口气,直接走上前,拿过对方手中的杯子,忧心地说道:“你总这样借酒浇愁,很容易落下抑郁症。”
郗苓抬起头,轻快地笑笑:“我哪有这么脆弱。”说着又调开视线,重新看向雨雾蒙蒙的窗外,低声沉吟,“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爸爸。”
vi沉默了一会儿,走向飘窗的另一头,一只脚跪在软垫上,跟着整个人坐下去,就着这个放荡不羁的姿势,他清了清喉咙,看向郗苓线条明朗的侧脸,缓缓说:“有一件事儿,我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郗苓重又转回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vi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在心中反复措辞,最后开口说:“读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暗恋过我的老师。”
郗苓扬起眉,满脸的不可思议。
vi笑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接着说:“她是附近学校的研究生,平日里勤工俭学,来我们学校当美术课的助教师,她画画超级棒,不用半小时,一幅近景素描就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她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