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岁七岁那一年,他第一次坐着父亲的照夜上战场,那些平日里会跟他喝一碗酒的叔叔们,扛着天一样深海一样蓝的靖王军旗奋勇冲杀,再没有活下来!那是第一次,他跳下了父亲的马,亲手用他的铁锥枪穿透了敌人的胸膛,血溅得那么高,飞红了他的眼,从那时候开始,他就知道,立马横枪,杀出一片万里河山来,这才是他要的生活。那一役,父亲握着只有七岁的他的手,一连挑落了十二道骑兵,他高高站在马上,一杆长枪立地,第一次觉得,那屹立不倒的商字旗,是要他来扛的。
狄人远遁,溃不成军,父帅端居帅位,“追还是不追?”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他身量不高,却掷地有声,父亲冰冷的目光扫过他犹带着血污的脸,“这里是你说话的地方吗?去我帐外,跪两个时辰。”
他狠狠握住了手中的枪,他快长得和枪一样高了,撕裂的虎口钻心得疼,却根本不及父亲云淡风轻的一句话,他没有理会叔伯们的求情,规规矩矩的叩首领罚,“是,元帅。”
那一晚,父亲用烧酒替他擦着腿上的伤口,“涣儿,你的志向,不该是封狼居胥,列郡祁连。”
他不懂。十七岁跨马出征的骠骑将军,勇冠三军的冠军侯,那是他年少的梦里,最远的一个。“孩儿不懂。”
父亲握了握他因为太紧的握枪而酸痛的双手,“明日不用你跟着了,去把《道德经》抄十遍。”自他识字起,《道德经》就是必做的功课。
“涣儿还想多杀几个敌人呢,《道德经》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了。”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战场,他不能看着那些疼爱他的叔叔伯伯冲锋陷阵,血洒沙场自己却什么也不做。
“二十遍。”父亲的神色比见到他第一次杀人还要硬。
“孩儿愿意抄三十遍,我要帮父帅打仗!”风行一直是固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