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是哪?”
‘法夫尼格’环视一圈,入眼的是并不熟悉的人类建筑。低下头,他看见了自己的双手,感受到了身体被礼服紧紧束缚住的感觉。
“那家伙……”
他大概猜到了现在是什么情况,近乎贪婪地盯着亚瑟看了几秒,然后猛然惊醒一般,急忙向宫殿大门奔去。
“等等!”
亚瑟觉得这剧情的走向有些迷之熟悉,好像自己下一刻就会捡到一只水晶鞋,然后派人挨家挨户的去找能穿上这只鞋的人。
法夫尼格奔跑的速度出乎意料的快,遇到人群就直接跃过他们,灵活的就像在飞一样,硬是把灰姑娘的舞台剧给改成了天天酷跑。等走出城堡的时候,没了人群的阻碍,亚瑟甚至连他是往哪个方向走的都不知道,就已经失去了法夫尼格的踪影。
“那个人到底是……”
没想到居然真的捡到了一双鞋子,还有礼服的上衣和裤子。‘就算果奔也不愿意和我交往吗?’——怀着些许难以言喻的奇妙心情,亚瑟小心翼翼的将这些衣服揣入怀中,并把它们挂在自己床头的架子上,据说是想留作纪念。
……不是很懂这些恋爱脑的想法。
11.(没追到手的)爱人跑了的亲王殿下很伤心,于是他去了城里最大的酒馆买醉。
亚瑟的酒品相当不错,属于千杯不倒的级别,只不过喝了酒后会引发一些别的问题,所以他平时只饮茶不饮酒。
“呜,老子失恋了,呜呜呜……”
“将军,差不多该回宫了吧……”
“才刚刚开始呢!回去后哥哥肯定不会让我碰酒……老板!把你们这最烈的酒给老子端上来!”
“完了完了肯定又要被陛下骂了qaq……”
因为亚瑟平时还要领兵作战,所以军队里的人都称呼他为‘将军’而不是‘殿下’。可怜的副官已经能预想到自己被陛下的狮鹫从万米高空抛下,然后又在最后一秒被惊险接住的地狱场景,想着反正横竖都是死,干脆和将军同饮共醉好了!
“嗝儿,再、再来一杯!我还能喝!”
“哈哈,不愧是老子带的兵,就是豪爽!来,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