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唤’啦菲利!”
梅晨准备了一桌的得意之作:炸鱼薯条和三明治以及甜牛奶。
她是英国人,韦明亮说过,如果有个会说中文的妻子他会很幸福。出于对丈夫的爱,梅晨学了一口韩式中文,因为她的中文老师是韩国人。
韦夏轻便地走出房间,已经换好衣服,吸漱完了,脸上红光满面,全然看不出哭过的样子。
“小科比来啦!”由于韦夏当初决定去劳尔梅里恩读高中的原因是他想成为第二个科比,于是韦秋就给他取了这个外号。
把他话语里淡淡的嘲笑忽视的话,韦夏还是挺喜欢别人这么叫他的。
大姐就像街上的老奶奶不断问韦夏昨天为什么晚归和早睡。
一直到梅晨听不下去,让几个孩子好好吃饭,不要啰嗦。
韦夏很高兴妈妈今天做了“炸鱼薯条”,这可是英国的国菜,地位不容动摇。英国人对于海鱼和土豆有迷一样的信仰。来自工业革命时代的馈赠,或者说遗留。据梅晨说,在英国,只要付个5磅,一条完整的炸得金黄的鳕鱼,配上一大把脆脆的薯条,用报纸一裹,边走边吃,不知道有多少人沉迷于这种感觉。
除了点心之外,炸鱼薯条是梅晨做出来的为数不多可以上得了厅堂的食物之一。
韦夏快速地吃完了他的那一份,兴匆匆地赶往学校,连同家人说再见都忘了。
“他可能真的有些事...”韦秋盯着远去的弟弟嘀咕。
梅晨轻声道:“别想了,吃唤!”
尽管韦明亮说出了他昨天晚上在梦里对胖子说的话,但他依然不能确定那不是梦。也许那真的是哈夫利切克说过的话...还有,那个胖子真的是他的爸爸?原来在他出生前六年,爸爸那么胖吗?
他越想越觉得奇怪,如果那不是梦,以他家里和哈夫利切克的渊源,老爸应该早就把这个故事说出来了,不会等到今天。要知道,从他5岁起,爷爷每次见到他们就不停地念叨“洪多偷了76人的球,而我偷了洪多的球!”
进入班里,韦夏试着和同学交流哈夫利切克。
可是有谁会对一个本就没什么星味,且在他们出生之前就退役的篮球明星感兴趣呢?
此时距离哈夫利切克盛行的年代,已经过去二十一年了。
两代人的记忆封存在历史的角落,新一代的人想要对其有所了解,需要经过一番努力。
“哈夫利切克?喔,是哪个年代的明星吗?”迪克·隆听见哈夫利切克的第一反应便是如此。
李忠贤闻言更是可劲地摇头:“没听过,不过这个名字很像常来光顾我家生意的工人。”
伟大的洪多啊,宽恕这两个没见识的白痴吧!
韦夏大约花了两节课的时间才确信他不可能通过同龄人去了解哈夫利切克,接着,他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库布·基弗。
他不仅是劳尔梅里恩高中年龄最大的人之一,更是斗牛犬队里堪称活化石般的人物,更重要的是,洪多的巅峰期他正值中年。
韦夏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韦夏主动问起哈夫利切克的事,大感意外:基弗大感意外,“你怎么突然问起他来了?”
“方便和我说说吗?”韦夏问。
“当然,他可是个活传奇。”基弗笑道。
基弗首先告诉韦夏,哈夫利切克有八枚戒指,只比萨姆·琼斯和比尔·拉塞尔少,旋即又重点说起了他在1965年的关键时刻偷走76人的发球,让指环王的一世英名不致于扫地,并锁定了最终的冠军,毫无疑问的历史最佳抢断。
闻言,韦夏心中嘀咕,嗯,然后那个球被他的爷爷偷走了——这件事以后再说。
接下来基弗开始说出一些韦夏没听过的。
比如哈夫利切克16年的职业生涯每天晚上都会习惯性地打42分钟到46分钟的比赛,红衣主教担任主教练的时候,有一套现在看来很老土的战术。关键攻防,该进攻的时候,让专职进攻球员上场,该防守的时候,让专职防守球员上场。而哈夫利切克攻防兼备,因此他总是被留在场上。
他的最后一个赛季,每到一个客场,对手会用礼品将他淹没。
送车、送房子、送钱...应有尽有。
他是如此的伟大,对那个年代的美国白人而言,他的名片,可是现在的人连他的名字都拼不对了,有个扑街写手在他连续四本篮球小说里将他的名字拼成哈弗里切克,真是罪过啊。
库布不是百科全书,他只能告诉韦夏他所了解的哈夫利切克和现代人难以通过百科查询得知的小故事,何况如今还没有百科。
“那他的最后一战,您知道吗?”韦夏问。
“我永远忘不了!”库布怒道,“这也是我永远不能原谅cbs的原因!他们没有直播洪多的退役战,洪多的退役战和往常一样是录播,那可洪多啊!该死的,他们甚至没有播完比赛,也不播比赛结束后的庆典!⑴”
⑴他们还他妈不播吉米·卡特的赛前致辞,害得我写到一半才发现把重头戏跳过了!!!那可是总统啊尼玛的!
韦夏紧张地问:“那他...表现得怎么样?我是说我...不,我是说洪多,他在那场比赛里的表现..好吗?”
“我只能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没有去现场看比赛而后悔。”基弗激动地对韦夏说,“那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退役战!你知道吗?洪多在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战里表现出了从来都没有的一面——自私!我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