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