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待在他房间她就老想看他的颜。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内敛的姑娘,在这种礼教森严的时代,就更得矜持了,哪怕没有父母长辈的管束,老这么盯着外男看那也是不对的。
而被她数次盯着看过的傅凉枭,早就感觉到了,等她走后,愉悦地扬了扬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这张脸还能有这么大的作用。
他能说自己是想用实际行动打动她而不是用脸的吗?
不过,脸能得她喜欢,那是脸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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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杜晓瑜照常起得早,推开门准备先活动活动筋骨,就看到傅凉枭早起来了,不仅起来,还猎了一只野兔和另外一种杜晓瑜叫不上名儿的动物。
她大吃一惊,忙走过去,“阿福哥哥,这都是你猎的?”
傅凉枭点头示意。
杜晓瑜急了,“那你是什么时辰起来的啊?”
傅凉枭用眼神说起多早都没事。
“我看看你的伤口。”杜晓瑜第一时间将他胳膊拉过来掀开衣袖,见到包扎着的潮蓝布已经被鲜血给染红了,她顿时又气又恼,“你怎么不听话呢,这伤口都还没好就去打猎,这下好了,更严重,要再这么下去,可就真好不了了。”
傅凉枭其实很想听媳妇儿的话,可是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十多天的时间,她上哪找剩下的那几两银子?所以他必须赶早去打猎,虽然伤口再次裂开还出了血,可好歹猎了一只花脸獐,这个可比野兔野鸡来得值钱。
十两银子,他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出来给她,可是那样一来,还有什么意思?
他要的,是从艰苦的乡野生活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踩长大的筱筱,而不是被金钱遮蔽双眼,被富足日子养歪没了本心的筱筱。
前世遇到她,是在他登基以后,虽然她是他甘愿为她空置后宫的唯一之妻,可是对于她的过去,他知之甚少,换句话说,哪怕筱筱亲自告诉他,他也顶多是觉得心疼,而不会有什么感同身受。
好在上天有眼,给了他重来的机会,那么这一世,他会把自己本身所有的荣华富贵都清零,陪她从无到有,体会挣到一个铜板的欣喜,体会能吃饱饭的开心,体会有新衣服穿的满足。
杜晓瑜一边生闷气一边给他重新捣鼓伤口,包好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她站起身,“这样吧,一会儿我们去镇上,让大夫给你看看,顺便把猎来的野味都卖了。”
今天正好是赶集日,丁里正起得早,这次由他送村民们去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