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伶伶从小在南方长大,嫁给凌梵后,也只准在他们住的小镇上走走,现在难得看一次异域风光,自然是兴奋极了。
看着那颗蹭来蹭去,极不安分的脑袋,总想往窗外看上一看,他不以为然的嗤了声,把她按回自己身边,淡淡道:“外面阳光烈,眼睛会灼伤。”
“可我从没看过这里的风光,我想看!”她不甘心的还想爬上去,结果又被他抬手按回来,附带一句冷冷的恐吓。
“再看让你写检讨!”嗤!这里有什么好看的?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黄色还是黄色,这么□的颜色不看也罢!
这是哪门子规矩?看风景还要写检讨?不过不得不否认,这句话很有威慑力,她立刻乖乖的坐回他身边,只嘟着个嘴,满脸不高兴。
“你为什么不准师公子靠近我?”每次他都用那种很担忧的眼神看着师锦,好象是她是个随时会伸出魔爪扑倒蹂躏美公子的小色女似的。
“他靠近你做什么?”蹂躏你?虽然那家伙对朋友妻也算得上是够君子的了,但那种花花公子的魅力是势不可挡的,所以,在师锦没找到足以约束他的老婆前,他不准那花花公子靠近她半步,免得她受到勾引就提着那颗五颜六色的心脏跑了……
“……”什么是五颜六色的心脏?
“你花心,他也花心,我怕你们两个凑到一块变成彩虹,挂在天边多丑。”
……什么逻辑!苏伶伶脸抽了抽,两个花心的人凑在一起会变成彩虹吗?还有,从古到今只有他才会认为彩虹很丑吧?果然不是正常人的审美水平,没办法和他交流啊……她不高兴了:“可他是医仙,长得又那么好看!”
“你又不是他老婆,你管他好不好看做什么?”她的审美观他也非常怀疑,他好歹是全兰州女人窥侍的对象,美貌色相一点不少,怎么就没见过她多看他两眼?
见她那个不爽的劲,他退步:“准你这几天喝酒。”
“真的?”转晴。她乐:“我不要喝葡萄酒,酒劲不够。”
“好。”
“我要喝竹叶青。”
“……可以。”
“放了三十年的!”她记得车上有那么几坛。
“哼。”别得寸进尺。
“而且我要和江朔喝!”她不负众望,得寸进尺了……
“……不准!”江朔的酒量天下谁人不知?那家伙一次喝上个三五斤烧刀子也不会醉,他从认识他起,就没看见过他哪天不喝酒的!
收到命令的苏伶伶又不乐了,一声不吭地表示抗议,谁知她夫君大人很不给面子的眸儿一阖,打算睡觉。嗯,早上起来的那么早,是该补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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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车直奔大沙漠。中途绝未停歇超过两盏茶功夫的时候,每天最多停三次。这里没有路,有的只是沙和石头。放眼望去,行人更是少得可怜,到了晚上,便只有他们一行人在行路了。苏伶伶和钱宸因为是女孩子,晚上被允许下车走走,但绝不能超过驼车五丈远,而另外的人更是从未下过车一趟。赶驼车的人是凌梵挑出来的一把好手,长得像块坚硬的石头,且只服从于自己的主人,这样的人,再让人放心不过。
苏伶伶一天到晚都被凌梵按在座位上,她想尽一切办法要从他手中逃脱,但皆以失败告终。
明的不行,来暗的总可以吧?于是,每天晚上,凌梵睡着之后,难免会受到魔爪放肆的攻击,一会他锁骨,一会捏捏他脸,但无论她怎么做,始终没有办法挣脱他的钳制。
直到了最后一天。
天才蒙蒙亮,戈壁看不太真切,日头没升,被蹂躏许久的美公子便已醒了,像往常一样发了会呆,然后看向那个每天晚上吃他豆腐吃到很晚才肯爬进他怀里睡下的家伙,此女一如她的爪子一样很不安分,总觉得他身上的黑袍擦的脸痒痒的,干脆便把他袍儿一扒,露出块白皙诱人软玉温香的膛供她靠枕。
他叹口气,抿直了唇,抬手拍拍那颗不停蹭他口的脑袋,惹来她抗议的哼哼声。顿时,他身子僵了僵,视线深邃起来,好半天才开口:“你还看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