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后便入了腊月,自腊月初八那天他们一家四口喝过腊八粥后,年味就越来越浓了,眼看新年就快到了,洛风他们也都忙着准备过年的事宜。家里的余钱不多,好在需要添置的东西也基本备下了,洛风想着腊月二十六年前最后一次集市时再去镇上买点东西,顺便把家里那几只养肥了的竹鼠拿去卖掉。
那两只成年母鼠又分别下了一窝幼鼠,之前的幼鼠已经完全长成,洛风只留下一只公鼠和另一窝的一只母鼠配种,自家留一只做菜尝尝鲜,剩下的四只便准备等到赶集时拿去卖掉。
这日已是腊月二十一,洛风和凛一打理好家中一切,闲了下来,洛风便想起走亲戚一事。既然想在村子里安家,洛风便想和村民打好关系,这事自然要从凛一的亲戚开始打点。前几日他和凛一又酿好了一次桂花酒,他只留了一坛自家喝,剩下的便让凛一分成小壶,准备去拜访邻里。
凛一虽是自小长在这村里,可他父母双亡后,这村里就遇上大旱,村里的这些亲戚在自身难保的时候也就顾不上他,故而他只觉得人情淡薄,只有救了他一命的王爷才是真正对他好,这次回村来住,他除了去见村长外,也没去拜访过那些亲戚们,这日洛风突然问起,他才支支吾吾的说了几个亲戚。
这林家村不大,居民也就那么三十来户、五十来人。凛一的母亲是外嫁来的,父亲这边倒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其中之一便是那村里唯一一户屠户,是叫林三的格豪爽中年汉子,是凛一父亲的堂兄,娶了一个忠厚的老实妇人,村里人都叫他们三叔三婶。这村子小,林三半个月才杀一头猪做一次生意,不到半日就被村民买完,洛风他们又有凛一在,家里不缺野味,极少去买,这才没有联系。
另外一户倒是离他们挺近,只有三户远,这家户主娶了凛一父亲的亲姐姐,按理说这倒是挺亲的,但这位妇人已经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家里的几个青年凛一离村前也都未曾谋面,凛一又是那木讷子,自然也没有去熟络。
还有那村长竟也是凛一的远方大伯,只是这村长太过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亲,洛风也懒得和他多打交道。
想了想,洛风便先提了两壶桂花酒,和凛一先去拜访了那屠户林三。这村子就这么点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又有着这么一层亲戚关系,完全不理会也不合礼数,容易遭人非议。再说,若是这林三值得交往,平日里他们吃不完的野味若是能放到他铺子里卖,也是不错。
凛一极少去村里,洛风一来就忙着养伤养家,也没在村里露过几次面,是以他们上门时,林三夫妇也只是笑著打趣凛一回了村也不多走走亲戚,却也没有真正责怪的意思。林三格豪爽,接了洛风的桂花酒,让三婶切了盘猪头出来下酒,就请两人上桌,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还问了不少洛风和凛一的事情。洛风心知这些村民平日无事,最好八卦,早已和凛一编了个毫无漏洞的背景故事,自称是曦国云城——这云城离此处较远,又是大城镇,人流混杂也不易调查——来的地主之子,因为家道中落,举家搬迁回老家的途中遭遇盗匪,一家仅剩他和两个侄子——洛祺和洛麟因为年龄小的关系,说是堂弟反而容易引人问询,入籍的时候便干脆以洛风的侄子的身份入的——他当时身上带伤,凛一忠心护主,见他们离林家村很近,便提议他们一家到凛一的老家居住,这才搬了过来。
林三夫妇听了唏嘘不已,三婶给他们温了酒满上,洛风接过酒杯,仔细一看才想起他曾在村里见过三婶,这好心的妇人还曾经指点过他冬至的习俗。
“那么你家里的田可赎回来了?”林三喝着酒问凛一。
“赎回来了,只是多年无人打点,要耕种起来还得费点力气。”
“这事还不容易,你们若是想种,便去找你那些表弟们吧,之前你姨娘病的时候,他们卖了田才能给她看病,现在她也去了,他们几个无田可种,只能到处打零短工,这几年过的很不好。我们都是一家,要不是我这杀猪的没田,也会帮帮他们,你既然有田无人,不妨和他们商量。”
洛风正愁那田地他们不会种,凛一小时候也干过农活,可毕竟那时年纪小,学的也不多,到现在也忘的七七八八,他看见田地更是两眼一抹黑,此事若能如此轻松的解决自然是最好的,便高高兴兴的敬了林三两杯。
“三叔可做些野味生意?”
林三喝的满脸通红:“自然是做的,只是这村里自从老猎户,二狗子他爷爷去了以后,就极少有人上山打猎,偶尔有些村民捉到几只兔子山**什么的,也很少拿来卖的。你们若是有捕到什么野味,自家吃不完的,倒是可以拿到我这,我每隔几日便会送去镇上酒家,和他们也熟,卖的价钱还不错。”
洛风问了几种兽的价钱,和他向小二打听来的会稍稍略高一些,知道林三并未骗他,便答应下来,又问道:“那三叔可收竹鼠?”
“竹鼠?那狡猾玩意可是好东西啊!当然是收的,两斤便能卖上一两银子,只要质新鲜,死活都要!你若是卖给我,我还能宰完把皮子给你留下,你要是直接卖山下店里,那些小崽子们就会把那好皮子自己吞啦。”
洛风算算便觉得合算:“若是这般,我明日便把那几只竹鼠抓来。”
“好!好!”
几人又喝了一阵,洛风和凛一便告辞出来,回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