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忍了一个周,吉良终于耐不住心中的那份蓬勃的说话**,于是有一天早晨当格里菲斯刚从卧室出来,带着睡帽,手中拿着牙具从吉良门口路过准备去洗刷间刷牙的时候,被一个突然从门缝里伸出的手掌拉入了小黑屋里面。
当迷迷糊糊的格里菲斯睁开眼睛,就看见吉良穿着一身黑衣服,脸上和头上都蒙着黑纱,只露出眼睛,用一种‘我不是吉良’的姿态,正对着格里菲斯。
那个时候,吉良的房间拉上了窗帘,连灯都没有开,属于那种极端阴暗的密室氛围。
格里菲斯刚想问‘吉良你干嘛’,对方就满脸沧桑指着满头满脸的黑纱自我介绍说自己是‘阿拉逼国的小王子’,喜欢上了一个土鳖姑娘,爱到深沉无法自拔,问格里菲斯这种爱情值得坚持吗。
格里菲斯听完当时就牙疼了,妈蛋的,你喜欢人家沈怡如也就算了,还非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是什么阿拉逼国的王子。
掩盖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就算了,还非要把自己说成是王子,把人家沈怡如说成是土鳖姑娘。你们两个有贫富差距,有文化代沟这没有错,差距大到贵族和乞丐也没有错,但这种差距不是王子和土鳖姑娘的差距,而是公主和愣头小子的差距。
其实吉良的这份心思,明眼人是看的出来的,不就是想通过看起来实在的格里菲斯来客观的评价一下这一份感情,顺便看看自己在人家沈怡如姑娘心中位置。若是王子能够坚持追土鳖公主,那么沈怡如也有可能爱上他这个愣头小子。
不过当时格里菲斯就满脸真诚十分坚定的表示了这份感情不值得坚持,他一边摇头一边叹息,表示表示那个土鳖公主是个‘碧池’,她配不上你。
听完这个吉良当场就怒了,他拉起格里菲斯就是一通狂扁,扁完之后,又问他王子也土鳖公主相配不相配,格里菲斯这次没有说话,然后吉良又打了他一顿。
生活就这样在熙熙攘攘中推进了一层又一层。
……
……
同一时间,在欧国皇后湖机场,一个身材修长的俊美青年穿着乳白色的t恤,带着黑色墨镜撑着一把花纹精美繁复的油纸伞,从飞机的出仓口缓步走下来。
他的高跟马靴一点一点拾级而下,终于‘咔嚓’一声踩在了坚硬的机场水泥路面上。
带着肉色手套的格里菲斯推了推眼镜露出半双兴致不算太高的眼白。他望了望欧国浅灰色的即将下雨的天空,肉白色的手套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最终覆盖在嘴巴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身材挺拔秀长的店主没有固定的住处,随遇而安,可以满世界闲逛。若是没有委托,他大部分的时间是住在‘殿那歧伯’之中的。
格里菲斯之前从上京出发,买了飞机票到达欧国,他本可以在这里住很久,但不巧的是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走后,另一位顾客付出了大代价委托了一个愿望,所以四天之后,他将飞往冰岛,参加一场举世瞩目的葬礼。
店的男主人扫视了一眼走来走去,肤色、发色和瞳孔大为迥异的人群,略有些气力不足的张开臂膀:
“哦,美丽的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小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