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地吃了一顿,轩严不顾手上的油腻,心满意足地拍拍肚皮:“雷哥啊,你这手艺没的说,敢问师承何门?”
“嗨!这你算问对人了!”年轻人兴致勃勃的插嘴,“哥们,我叫万乐成,你叫我阿成就行,我跟你嗦哈,咱雷哥没干这行之前,可是川京两地赫赫有名的大厨世家的大厨……”
哟?轩严一脸惊讶。
“……的徒弟,呃虽然没闯出名堂,但他的厨艺在整个紫雾区可是称第一没人敢称第二,第三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轩严不解。既然苏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会干追风部队这行苦差?
看出他的疑惑,苏然挥手赶跑搞事情的阿成,说:“紫雾区这地方有几个大厨啊,而且我只是那个世家的分支罢了,学了这么多年,手艺有些,谈不上多好,而且我并不喜欢当厨师,我喜欢冒险,于是家里就派我们这些厨艺不精的子弟来紫雾区寻找可能出现的新食材,然后,我就爱上这里了,不回去了。”
“你们今晚为什么会到这里,这附近虽有猛兽,但鲜有部落,更不会对那些长期与你们建立合作关系的大部落造成威胁,难道你们是来寻宝的?”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宝藏。轩严就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营地热闹的氛围瞬间安静下来。
“卧槽,不会吧,这地方?你确定?”
“当然确定,”想起宝藏,苏然吸溜着口水,“听说过地狱魔虫吗?”
地狱魔虫,沙魔虫,沙王。叫法多种多样,但每个名字都无一例外地说明,这个东西的强大和恐怖。沙魔虫是一种卵生潜地食肉生物,终其一生都在进食和搜寻食物。它的身体从不完全离开地面,只有头和触须冒出来进行攻击。除了物理攻击外,它们还能pēn_shè有毒化学剂,并发出次声爆音产生冲击波。
在褐铁山与绯红石崖防御战中,轩严有幸见到过一条这样的虫子。就是这条长达五十余米的肉肠从坚固的山岩内破土而出,摧毁了褐铁山最险峻的防御阵地。
当然,虽然体型巨大,还有坚硬的外壳,但用重型武器攻击仍然是非常有效的。
“沙魔虫的前肢和甲壳都是名贵材料,但比起里面的虫黄,根本不值一提,我们的目的就是这个。”
同等体积的虫黄价格等于同等体积的钻石——这句话在市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五十米的巨大身躯内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虫黄,随便得到一点,这辈子都能跻身于上流社会,吃喝不愁。
“你们好像是追风部队,不是那些吃饱了撑了的冒险组织,没必要拿命去干这个吧!就算是有重型武器和空中支援的协防军都不敢正面和沙虫较量,就凭你们这些人,还不够塞牙缝呢!”
苏然大大方方地说:“这是上级命令,而且我们有备而来。”
沙虫巢穴的大致位置他们已经摸清楚了。这次战斗,每辆车都准备了高压震荡炸弹,可在瞬间压制沙虫的神经中枢。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辅助设备。听了队伍的作战计划,轩严决定和他们一起去会会沙虫。
其实轩严不必如此,他可以在据点乖乖等着队伍归来,也可能回不来。他好歹是元星上最有经验的盖洛斯问题研究专家,而且有着和沙魔虫战斗的经验。况且,吃了人家一锅猪肉白菜汤,不干点什么总说不过去。
休整一晚。第二天,轩严被分到甲队车上。苏然的追风部队分为三队,每队六人,乘一辆车。代号分别为:甲队(绿)乙队(黑)和丙队(橙)。不合常理的是,领队苏然率领的是丙队而非甲队。
甲队是老秦带着。这个喜欢抽烟,饱经战火的老兵坐在副驾驶上,一边察看地图,一边警惕的观察外界情况。
“老秦,不用这么紧张其实,我们接下来只会遇到沙魔虫,其他的盖洛斯是不敢把巢建在沙魔虫领地周围的。”轩严淡淡然。、
“华兄弟,地表最强的有机体就是沙魔虫吧?”士兵问。
轩严说:“准确的说应该是母虫,根据痕迹考证,那可是将近三千米长的大家伙,虽然谁都没见过她的真面目,因为见到她的人都死了。”
老秦说:“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华老弟,你在哪里和沙魔虫战斗过,听起来,你对很多盖洛斯都了如指掌,你的很多知识,连我们追风部队都难以掌握。”
“不敢当,稍微懂一点。”
果然和轩严说的一样,从据点直到沙魔虫领地附近,他们一只盖洛斯都没见到。
沙魔虫是地行生物,它的触角可以探测到很远的生物波(特别是群居生物和大型生物)。在确定猎物后,潜行到猎物下方发起攻击。攻击的唯一征兆就是大地的震动,但从发现震动的那一刻,沙魔虫的巨口也会随之而来。除非运气极佳,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到达目标地域,三队派人下车搜索,只留司机和机枪手在车上。
仪器没有扫描到大型生物和震动反应,结合时间,大家一直认为沙魔虫出去捕食了。
“沙魔虫喜欢阴凉的地方。”轩严指向前方的山崖,峭壁被风沙和时间打磨的锃光瓦亮。
“这附近一定有山洞,它喜欢在山洞内挖洞筑巢,特别是在用溶洞或地下河的地方。”轩严补充道。
利用仪器,大家果然找到一个通往地下河的山洞。带着大包小包的装备,沿着崎岖的道路走上半个小时,一个巨大的盆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耳边是地下河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