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弱少年脸上一片茫然,他张了张口想说点什么,但气息却渐渐微弱,缓缓地合上了眼。
城门的守卫也没料到会发生这等事,眼见这少年要不行了,不由面面相觑。他们把守城门,不可擅离职守,而此处无人,他们身上亦无伤药,该如何是好?也是先前他们的反应慢了些,还没瞧见这少年被磕成这样,那几人便逃进了城,不然叫他们将少年送去医馆倒好。
守卫头领吩咐道:“先去一个人瞧瞧,看还有气没?”
就有一人意欲上前。
正此刻,远处传来了“哒哒哒”的马蹄声,很快就有一队人马快速逼近,为首一人身穿雪白锦衣,长发高束,神采飞扬。他手中马鞭一甩,那座下的马匹就跑得更快几分,眨眼之间,已然到了近前。
这人来得最快,也最先瞧见地上的血迹,他眉头一皱,勒马停了下来,自己也纵身跳下了马,快速而来,口中则是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众多守卫都是先唤了一声:“少城主!”
旋即才有那守卫头领禀报了来龙去脉,又将那几个男女的身份,也点了一点。
雪白锦衣之人也是一名少年,他生得面貌俊逸,行为举止磊落大方,是个骄阳般的人物。此刻他听得这些,却是也没顾得其他,径直上前将那瘦弱少年抱了起来,不悦道:“那叶家越发猖狂了,竟白日里就做出这等事来,待我回去告诉父亲,定要将那几人治罪!”
见锦衣少年这举止,守卫头领吓了一跳,急忙说道:“还是让属下来抱——”
锦衣少年说道:“不妨事,先将人送去医馆医治要紧。”语毕他也没再上马,足底一顿,居然使出了轻功,极快地朝着城中医馆而去。
这锦衣少年救人心切,却不曾发觉他怀中原本已有些凉意的身躯正慢慢回暖,也慢慢有一丝僵硬,而这个瘦削的少年则掀开眼皮,露出两点寒星一般的眼眸。他自然也更没察觉,瘦削少年的面上有一瞬神情惊异,但下一刻,他又重新合上了眼睑。
此时,因坐骑略逊一筹而来得晚了的那些人不曾勒马,只同守卫打过招呼,就骑马进入城内,直追着那少年而去。
这段时日里,叶殊不仅日日苦修不辍,亦将那混元珠多加感悟,混沌水几番试验。
渐渐地,他也摸清了些。
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修为提升,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也拥有更多用处。
不过,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叶殊却很看重。
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莫说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纵然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皮毛更为鲜亮,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越是伤重,效用越弱,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叫其肉身强健,自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