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口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
“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
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口:“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
唐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说什么?”
“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核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胸口那些深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
“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
“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
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
“你——”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高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人可以相伴永久。
当初,顾颐也是相信这个的,所以他以为路易是爱他的,于是也就回报以自己所有的热情。然而事实证明,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反正路易并不相信。于是那之后,他也就不再相信了。如果吸血一定要是因为爱,那血族岂不早就饿死了?
不过,顾颐现在觉得,这种说法大概是真的,因为他现在吸着唐骥的血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和甜蜜感。
他吸得很慢。手腕上虽然是静脉血管,但如果血族愿意,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吸走大量血液的。但是顾颐现在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急迫的想法——他当然不能吸掉唐骥太多的血,最多就吸个二三十毫升尝尝味儿,所以就要慢慢地吸,就像小孩子吃一块特别稀罕的糖果一样,一会儿舔一下,一会儿再舔一下……
顾颐知道这会给唐骥带去什么。血族可以分泌多种唾液,比如让猎物失去反抗能力的麻醉唾液,又比如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唾液,还有就是——会给猎物带来愉悦感的那一种……
顾颐用眼角余光瞥了一下唐骥,后者一手枕在脑后,正侧头半眯着眼睛看着他,表情愉悦而满足。嗯,不仅仅是身体上感觉的那种满足,这人的表情好像——顾颐忽然觉得,像是给宠物投喂的主人,看着宠物吃得特别香,便深深地觉得愉悦起来……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顾颐有点恍惚地想着,仍旧在慢慢地,一丝丝地吸吮着。新鲜的血液从口腔到胃袋,带来了一路美好的感觉。于是他忽然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分泌的那种唾液也吸下去了,为什么会觉得这么……
顾颐还没想出来该用个什么词儿形容的时候,已经被一个影子罩住了。唐骥撑在他身体上方——因为一只手还在充当美食,他的姿势不免有点儿困难,但是这丝毫没妨碍他一直凑到顾颐耳边:“这么好喝啊?”
“嗯——”顾颐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回应。他自己都觉得这声音好像太绵长太柔腻了一点儿,尾音仿佛还拐了弯儿。到底被麻醉的是谁啊?
“我也饿了呢……”唐骥的呼吸吹在皮肤上,温热得让人发痒,“是不是也给我吃点儿?”
“你要吃自己啊?”顾颐总算把尖牙从唐骥的手腕上收了回来,有点恋恋不舍地用舌尖舔了舔那两个齿印。
“你吃我,我当然是吃你才公平啊……”唐骥的手一得自由,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