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清风喜欢的,是它脸上那几丝夹在银灰色毛发中的红色毛发。好特别的小东西,趴在木凳上睡觉,也不怕被人捉了去。清风来了趣味,伸出手,想逗弄来着。
可小家伙贼的很,在清风的手即将碰上它时,它突然睁开了眼睛,小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在毛茸茸的毛发丛中,清风甚至怀疑,它是否看得清东西,那小家伙恰似有灵x_i,ng,狠狠的瞪了清风一眼,一不留神,就这么跑了。
清风有了劲,敢情这小家伙是气自己打扰了它睡觉,发了脾气。于是,他寻着小银鼠的气息追了上去。
挡在清风面前的是一道墙,墙角有一个小洞,那小银鼠摇着尾巴,得意的钻进了小洞里,清风有些哭笑不得,他是被一只小老鼠被瞧不起了。
第125章 狂徒
看着挡在面前的高墙,又看着高墙下得意的小银鼠。清风泛起唇笑了,那笑容有几分狡猾、几分挑畔,银鼠觉得怕了,赶忙钻进去跑了。
纤细的身影跃上高墙旁的树梢,因为树比墙壁还高,所以墙壁外的一切,清风看的清楚。这是另一个院子,院子里同样非常的安静。偶尔有几个下人走过,只是这院子的装修设计非常的豪华。豪华之中不同于皇宫的庄严和高贵,而是多了几丝奢靡。这是什么地方?清风略感疑惑。
“客人……客人……”树下,传来下人的声音,“客人,当家的找您用膳呢。”
嗒伦虽是忆情轩的当家,但平日里极重隐私,他起居饮食素来都是一个人,这会儿难得来了客人,自然是满心欢喜。远远地,他便瞧见了清风的身影,火焰般的颜色,是多么热情、多么炫目,然在清风的身上,他又看到了另一番的风情。虽然是艳丽,却又淡雅,那股出尘的风姿,并非衣衫可以取代。
满桌子都是美食,然清风看的有些烦胃。
“清王殿下不喜欢?”嗒伦作为忆情轩的当家,自然有一颗八面玲珑的心,清风虽维持着淡淡笑容,而眉间多了几分愁色。
“当家的应年长于我,唤我一声清风便可。”清王殿下四字,他听得有些浑然。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嗒伦也不矫情,“清王殿下这当家的三个字,我也听的便扭,既然我年长于你,殿下若是不介意,可唤我名讳,也可唤我一声大哥,那往后我们便是朋友了。”
“嗒伦大哥。”清风觉得嗒伦这人虽然矛盾,但也是豪爽之人。
“清风。”嗒伦拿起酒杯畅饮道,“即是朋友了,清风也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这些菜若是不合口味,让厨子再多做几个特色的。你们泱泱大国的菜色虽然众多,但是却不如我的祖国有特色,清风若是有机会去那里瞧瞧,定要好好的尝尝。”
清风浅浅一笑:“我对菜倒是不挑,只是素来吃素,喜欢清淡的食物,不过听大哥这么说,到还真有些馋了。”
“吃素?”嗒伦意外极了,随即明朗,“难怪老弟长得仙风道骨,原来是见不得杀生。和我这满身杀孽的人同桌,倒是我沾了老弟的灵气。”
瞧嗒伦长得fēng_liú,那爽朗的语气,颇有一番英雄气概,令清风不禁好奇他真正的身份。但交友贵在诚心,若是介意对方的身份,清风就不是清风了。
“大哥不怕,若大哥真是百鬼缠身,待清风为大哥做一场法事,前尘往事,也就去了。”清风笑道。
“老弟会做法事?老弟是和尚?”哪有这般j-i,ng致的和尚,但若不是和尚,又怎会吃素来着。嗒伦觉得有些意思了。
“不,我是道士。”
道士?嗒伦一口菜咽在喉咙里,极具妖媚的凤目上扬,惊讶的看着清风。但到底见怪了大场面,随即镇定了下来,只是眼中趣味渐浓,怕是他对清风,更有了深一层的好感。
一身白衣、一头白发,弗洛帝国帝皇的绝世风采,的确是太过耀眼,这出了皇宫怕是还没走上几步,满大街就已经是跪拜的臣民了。所以,帝皇蹙眉看着朴德手中纱帽,平静的眼神有了微怒的征兆:“朕见不得人?”
面对帝皇的语气,换的是别人,早就怕了,可朴德从小看着赤长大,他们名为主仆、为君臣,可实际上,朴德和赤的关系,比起道夜、亚恩或者怀尔,是毫不逊色。
“罢了,戴上吧。”其实赤也就说说,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又是一国之君,带着帽纱的确有些不便,但到底是智睿的帝皇,他自然也明白朴德的意思。
“是。”
赤喜欢骑马,这是弗洛帝国的骄傲。通常贵族子弟,都是马上的好手,然只是出宫,却是马车来到方便。慵懒的身影在马车上闭目休息,白纱下的面容,渐渐有些诧异。他居然感觉不到清儿的气息。
马车在一家客栈的门前停下,门口迎宾的侍者赶忙上前,华丽的马车里是何等尊贵的人?他们不知晓,而他们知道,那一定是某个贵族。
朴德跳下马车,掀起帘子:“主人,客栈里人口多,消息传的快。想寻少爷,这里不失为一个好地方。”
“嗯。”清晰的单字溢出,那是天下间最动听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