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小心地打开,里面包着的是一些食盐,小心地用手指头沾了一些,抹在了蟮鱼身上,这才递给了秦诏。
相对于吃的,盐,对他们更宝贵。
没有盐补充,人是会酸软没劲儿的。这对于战士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性的。
副将金世勇嘴里啃着一条烤熟的大鱼,从另一边走了过来。金世勇与周边的同伴最为明显的不同,便是他的块头要更大,个头也要更高,比起七尺有余的秦诏还要高出半个头,更重要的是,他有着一头长长的金色的头发。
秦诏听说过金世勇的祖先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度叫做什么罗马的,他的祖先跨越千山万水到了大唐之后,顿时被这个国度迷住,再也不曾离开,就在大唐安居乐业了。这么多年下来,他们这一脉的外貌正在向着大唐人靠近,秦诏见过金世勇的爷爷,还有着两只猫头鹰一般的蓝色的眼睛,但到了金世勇这里,眼珠儿便成了黑色,倒是这一头金发,他们家是一脉相承。
“秦将军,不是说陛下已经到了壶关了吗?接下来,咱们是不是要往壶关去护卫陛下?”大口地啃着鱼,金世勇有些含糊不清地道。
秦诏微笑着摇头:“我们去壶关干什么?那里有足够的人手护卫陛下,也有足够的人手守卫壶关,我们去,帮不了什么忙。”
“可是我们是陛下的元从禁卫啊,呆在陛下身边,是我们最基本的职责啊!”金世勇将鱼骨架抛开,抹了抹嘴,不解地道。
“正是因为我们是陛下身边最亲近的人,这个时候,我们才要想尽办法为陛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啊。而此时,为陛下尽最大的力量,绝不是去壶关,我们在外面游走,才是帮助陛下最好的办法。”秦诏道。
金世勇不懂,秦诏说是游走,其实是为自己脸上贴金了,他们是在流窜。而且是毫无目的流窜,今天窜进了潞州境内,明天却又拐了一个大弯,跑到了卫州境内。
“陛下现在正需要人手,我们……”金世勇一摊手,道。
“老金,现在追在我们身后的是那支军队?”秦诏笑问道。
“是宣武最精锐的一支骑兵。”金世勇嘿嘿的笑了起来:“他们跟在我们身后已经足足十天了,吃了我们十天的屁,我们交手了三次,都是我们小胜呢。”
“是啊,要是我们往壶关跑,他们是不是也会跟着去呢?”秦诏笑着道。
金世勇恍然大悟。
“而且,此去壶关,必然已经是险阻重重了,这些天来,我们碰到了不少的敌军,他们都在往壶关赶,好在我们是骑兵,总是能找到缝隙穿过去,但我们要去壶关的话,可就绕不过去,得硬打了,你想想,我们一路打过去,这些兄弟还能剩下多少?”
“将军说得是!”金世勇连连点头。
“所以啊,我们就呆在外围,引着这支宣武骑兵乱窜,有机会便去袭击他们的粮队,袭击他们的后勤线路,不管能不能得手,总是能让他们不得不派出更多的人手来保护后勤辎重,这也是在为壶关减轻压力。老金啊,你说说,我们这样做,是不是更能帮到陛下?”
“还是将军深谋远虑!”金世勇竖起了大拇指。
(写这一章的时候,想起了小时候的经历,文中提到的捉鱼,捉泥鳅蟮鱼,都是枪手做过的事情呢,前段时间回了老家一趟,想再重温一下小时候捉泥鳅蟮鱼的感觉,很可惜,在一场雨后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同样的沟渠,同样的撮箕,同样的赤着双脚去沟渠里走了一趟,最后除了泥沙,啥都没有捞着。泥鳅和蟮鱼哪儿去了呢?)